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澄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澄星科技”)拟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具体产品及规模由“年产14万吨磷酸及3万吨电子级磷酸,4万吨磷酸盐及其衍生品、车用化工品(塑料)等产品”变更为“年产14万吨磷酸配套3万吨电子级磷酸及6万吨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计划投资金额由原来10.1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约23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1、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2、资金筹措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产品销售的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期长、要求高,存在客户认证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尽早投产,尽早供货4、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本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等风险。
5、财务风险: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考核期内若澄星科技当年度未完成亩均税收约定金额,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向临港开发区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宗地块约定税收额差额部分,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期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技术风险:电子级磷酸技术含量高,设备、工艺、技术人才均需投入大量资源,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技术参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将在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
(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04)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对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的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项目总投资增至约23亿元人民币。
具体产品及规模由“年产14万吨磷酸及3万吨电子级磷酸,4万吨磷酸盐及其衍生品、车用化工品(塑料)等产品”变更为“年产14万吨磷酸配套3万吨电子级磷酸及6万吨新材料项目”删除“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亿元新建厂房、仓库、综合办公楼等各类建筑约14万平方米”。
项目总用地增至约240亩,其中新征用地增至约170亩本次补充协议因涉及的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均有较大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协议调整原因本次补充协议涉及的调整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调研评估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论证决定。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二、补充协议双方基本情况甲方: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江苏澄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鉴于:1. 2025年1月21日,甲方和乙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在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事宜进行了约定2. 《协议》签署后,双方经进一步协商,拟对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现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前述变更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合作内容的变更对《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部分合作内容修改如下:1、将《协议》第二条“(二)项目规模”的内容修改为: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14万吨磷酸配套3万吨电子级磷酸及6万吨新材料项目。
具体产品及规模以立项文件为准2、将《协议》第二条“(四)项目用地”中的“1、供地面积”的内容修改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约240亩,其中新征用地约170亩(实际用地位置及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项目为一次性规划,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开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月;项目自开工之日起,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二)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以及甲方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乙方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本协议是对《协议》内容的修订、补充本协议未约定的,以《协议》为准本协议与《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建设公司江阴临港项目,一是公司江阴工厂目前面临搬迁现状,江阴工厂现有产品将落地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投建生产,确保客户衔接上不会出现空窗期,产品交付可以稳定过渡;二是为实现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战略,在立足现有产品基础上,加快布局高纯化、精细化等产品方向,积极拓展新领域,加速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三是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制造水平,不断增强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投资项目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从长期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拿到建设投资项目的土地证后,将按照协议约定投入相关资金建设上述项目。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1、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2、资金筹措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产品销售的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期长、要求高,存在客户认证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尽早投产,尽早供货4、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本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等风险。
5、财务风险: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考核期内若澄星科技当年度未完成亩均税收约定金额,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向临港开发区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宗地块约定税收额差额部分,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期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技术风险:电子级磷酸技术含量高,设备、工艺、技术人才均需投入大量资源,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技术参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1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7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投资建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上述投资项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上述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上述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投资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3.股权登记日■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1.提案人: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提案程序说明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已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5.78%股份的股东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5年4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议案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经进一步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澄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的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投资建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上述投资项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上述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上述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投资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13点 3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授权委托书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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